1、负责大湾区国有及股份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批量诉讼案件的代理;
2、对接合作银行和法院,负责银行及金融机构委托贷款案件的立案、开庭及执行工作;
3、银行及金融机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4、有一定人脉关系,具有独立处理银行不良对公业务的调查及操作协办能力。 任职要求 1. 已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或者经实习结束、可申请执业,具备独立办理诉讼案件的能力 ;
2. 有银行工作或相关诉讼案件经验优先;
熟悉佛山地区法院环境、在佛山有居处者优先。 3. 具有良好的法学理论素养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品貌端正,良好的理解和沟通能力 ;
4. 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律师事务所交付的工作任务;
5. 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纪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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